GB 151-1999b 本標準是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1993年《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》的安排對GB 151-1989的修訂。本標準是根據實施以來取得的經驗制定的GB 151-1989的編制和國內管殼式換熱器發展的需要,參照近期同類國際標準作了如下修改: 、銅、銅換熱管,故標準名稱為由“鋼管殼式換熱器”改為“管殼式換熱器”。:前言; 參考標準,附錄 C(本標準的附錄) 強度不銹鋼焊接鋼管; 附錄D(標準附錄)有色金屬設計數據,附錄K(提示附錄)殼體與管束之間人口或出口面積的計算。 151-1989以下內容:附錄A膨脹節(補充部分); 附錄E螺紋換熱管(參考部分),U型管換熱器管板和浮頭式換熱器浮頭法蘭的計算公式,給出了孔橋寬度的計算公式。 ,Ⅰ級換熱器的區別僅體現在管束上,Ⅰ級換熱器修改為Ⅰ級管束。 除了上述改動外,每一章也做了相應的改動。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同時代替GB 151-1989。 本標準的附錄A、附錄B、附錄C、附錄D均為本標準的附錄。 本標準附錄E、附錄F、附錄G、附錄H。 本標準由全國壓力容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,由全國壓力容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換熱設備分技術委員會歸口。
本標準起草單位和起草人:佛山市鑫澤昌不銹鋼有限公司:朱菊賢、張艷峰、馬小珍。 中國寰球化學工程公司:鄭天孫; 佛山市新澤昌不銹鋼有限公司:桑培清、李明偉。 佛山市新澤昌不銹鋼有限公司:藍文清、李世玉; 中國石化蘭州石化設計院:何永才,佛山市新澤昌不銹鋼有限公司:劉友義,佛山市新澤昌不銹鋼有限公司:方祖奇不銹鋼換熱管執行標準,李曉陽; 清華大學:黃克志,薛明德不銹鋼換熱管執行標準,天津大學:聶慶德。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和人員: 中國石化計劃院:黃秀榮、壽碧南、顧明、王衛國、葉前輝、Gs 151-1999 中國石油化工機械總公司:華根{I原部勞動職業安全衛生與鍋爐壓力容器監理局:侯明烈; 原佛山市新澤昌不銹鋼有限公司:梁志勛; 佛山市新澤昌不銹鋼有限公司:鄒建東,陳小舟。 本標準于1989年2月首次發布,1989年9月1日實施。1999年2月第一次修訂。本標準由全國壓力容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解釋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 151-1999 管殼式換熱器 代替 GB 151-1989 熱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間接明火管殼式換熱器(以下簡稱簡稱“熱交換器”)和驗收要求。 1、本標準適用于固定管板式、浮頭式、U型管式和填料函式換熱器。 公稱通徑DN鎮; 公稱壓力P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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